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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学字〔2024年〕 第3号 PA集团官网本科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

发布时间:2024年12月09日 09:50    作者:    来源:PA集团官网     点击率:

院学字〔2024年〕 第3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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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

第一章  总  则

第一条  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,依据《pa集团官网入口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(校学[2024]12号)》有关规定,结合公司人才培养目标,特制定公司本科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。

第二章  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

第二条  获得综合素质奖学金的基本条件

(一)取得公司学籍且在校就读的学制内的本科生;

(二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;

(三)诚实守信、道德高尚、素质优良,模范遵守老员工守则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;

(四)勤奋学习、勇于实践、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学习成绩优良;

(五)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、文体活动和社会工作,有集体荣誉观念;

(六)遵守学术规范,参评学年无违法违纪情况,未受到公司处分。

第三条  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办法

(一)评定范围及时间

面向所有在校就读的本科员工评定,评定时间为非毕业班在每年9、10月评定,毕业班在每年6月评定。

(二)评定等级及金额

1.特等奖学金: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95分及以上;或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90分及以上,且平均学分绩点在4.0及以上。评定比例为不超过各公司(校区)同年级总人数的1%,奖励金额为4000元/学年。

2.一等奖学金: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85分及以上,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.5及以上。评定比例为不超过各公司(校区)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4%,奖励金额为2000元/学年。

3.二等奖学金: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80分及以上,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.0及以上。评定比例为不超过各公司(校区)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10%,奖励金额为1200元/学年。

4.三等奖学金: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%,且平均学分绩点在2.8及以上。评定比例为不超过各公司(校区)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15%,奖励金额为600元/学年。

(三)评定要求

1.参评员工的专业理论素质模块测评成绩须在同年级本专业的前50%。

2.有不及格课程的,不得参评当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;

3.办理课程缓考的,不得参评当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;

4.《国家员工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成绩不及格、缓测的,不得参评当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。

5.毕业班员工的奖学金依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,毕业设计评定为“优”可参评综合素质特等奖学金,获得“良”及以上者可参评综合素质其他等级奖学金;德育答辩不合格取消评优资格。

第三章  评选程序及奖学金发放

第四条  评定程序

(一)各班依据《PA集团官网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办法(试行)(院学[2021]28号)》《PA集团官网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细则(试行)(院学[2021]29号)》开展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核算,对参评综合素质奖学金的员工进行资格审核,召开班级评议会议确定推荐员工名单,在本班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公司。

(二)公司对参评综合素质奖学金的员工进行汇总审核,召开院级评审会议确定推荐员工名单,在本公司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员工工作部(研究生工作部、武装部)。

第五条  发放办法

综合素质奖学金统一发至员工银行卡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
第四章  附  则

第六条  对评奖过程中发现的弄虚作假现象,除追回已发出的相应奖学金和证书之外,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
第七条  本实施细则适用于2024级(含)以后员工。

第八条  本实施细则由PA集团官网员工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和修订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PA集团官网

2024年11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