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公司:
为落实山西省教育厅晋教学【2012】3号文件《关于评选2012届山西省普通高等公司、普通中等专业公司优秀毕业生的通知》精神,根据《pa集团官网入口老员工优秀个人评选办法》规定,现将公司2012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校“优秀毕业生”的评选条件
1、评选范围:2012届本专科毕业生;
2、评选比例:不超过本公司毕业生总数的5%;
3、四年级第一学期专业理论素质分在80分以上(含80分);
4、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(含425分);
5、本科员工在校期间获得两次或两次以上校“三好员工(标兵)”或“优秀员工干部(标兵)”或“优秀团员”或“优秀团干”称号,且必须有一次“三好员工(标兵)”或“优秀员工干部(标兵)”,同一学年内所获荣誉称号只取一个;
6、专科员工在校期间获得一次荣誉称号(三好员工(标兵)、优秀员工干部(标兵)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);
7、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;
8、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、无处分。
二、山西省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条件
1、评选范围:2012年校“优秀毕业生”;
2、评选比例:本专科不超过本院毕业生总数的1%;
3、在校期间两次或两次以上达到《员工体质健康标准》良好等级及以上;
4、符合下列条件的优先推荐:
(1)员工党员(优秀员工党员);
(2)主要员工干部(包括员工会主席、副主席,分团委副书记,班长,团支书,员工辅导员);
(3)参加各种省级或省级以上科技、文体活动并为公司争得荣誉者;
(4)考取硕士研究生者;
(5)获校级“通令嘉奖”者;
(6)曾获山西省“三好员工”或“优秀员工干部”称号者;
(7)积极响应国家号召,主动面向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,自愿服务就业项目计划者(“三支一扶”、“晋西北”、“村干部”、“特岗教师”、“预征入伍”)。
三、评选办法及日程安排
1、省级优秀毕业生上报材料:
(1)×××公司山西省普通高等公司优秀毕业生花名表,由主管院领导签字、加盖公司公章;
(2)山西省普通高等公司优秀毕业生审批表;
(3)事迹材料,事迹要真实,3000字左右;
(4)获奖证书复印件;
(5)毕业生成绩单(加盖公司教务章)。
2、校级优秀毕业生上报材料:
(1)×××公司2012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花名表,由主管院领导签字、加盖公司公章;
(2)pa集团官网入口优秀毕业生审批表;
(3)获奖证书复印件;
(4)毕业生成绩单(加盖公司教务章)。
3、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和成绩单只上交一份,附于事迹材料后;
4、各公司于2012年4月24日中午12:00前将所有材料上报员工处管理办公室;
5、以上各类表格均在员工处网站“资料下载”栏目里下载。
注:1、国防生毕业生统一在其所在公司参评,且需出具后备军官教育公司的鉴定意见,鉴定合格者方可上报;
2、研究生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申报;
3、省级审批表必须本人手动填写;
4、因各种原因上报错误的名单,直接取消,名额不递补;
5、公司推荐名单、省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、事迹材料需同时上报电子稿,电子稿以公司为单位发至邮箱benancy@126.co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