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为做好2022年本科生(含退役士兵)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 的评定工作,充分激励公司员工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促进员工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,根据山西省财政厅、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助学金经费预算,依据《员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教[2021]310号)《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退役军人部发[2021]53号)《pa集团官网入口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(修订版)》(校学[2020]9号)文件 要求,现将2022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
(一)评定对象: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
(二)资助标准:按照每人每年3300 元的标准进行资助。
二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国家助学金
(一)评定对象及资助标准各公司(校区)按照2021年秋季学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数及资助标准进行评定,受助员工的资助档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。
(二)可调整的事项
1.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,如存在退学、休学和受到处分等不能再获得助学金的情况,须中止其评定和发放国家助学金。请各班级如实上报上述情况。
2.因突发状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,可申请增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,相关申请及评审程序参照《pa集团官网入口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》,其国家助学金申请及评审程序参考《pa集团官网入口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(修订版)》(校学[2020]9号)。该类员工的相关申请及证明材料参照2021年秋季学期相关工作的要求于3月14日下午6点前提交给德怀楼412王慧慧老师。有需要申请的同学经过班主任核实情况且同意、进行班级评议后提交电子版《PA集团官网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名册模板》。
3.退役士兵员工按照相关标准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,不再参与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国家助学金评定。
三、工作程序
1.退役士兵员工申请。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员工,需要填写《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,并附退役证书复印件。
2.核对发放账户。班级安排重新审核应发国家助学金员工信息,核对发放账户,要求必须为工商银行19位账户且账号与户名匹配。生活委员于3月16日6点前,反馈员工信息正确与否,需要改动及时反馈,一定让每个员工都核对自己的所有信息。
3.公司(校区)公示。将符合条件的国家助学金推荐员工名单在公司(校区)公示5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由公司(校区)党委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员工处助学办。“2022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员工名单”和“2022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员工国家助学金受助名单”分别公示。
4.报送发放员工名册。公示无异议后,各公司(校区)汇总“2022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员工汇总表”和“2022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受助员工汇总表”报员工处助学办。新认定的因突发状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名册单独报送。
5.公司审核发放。员工处助学办对全校发放名册审核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,无异议后报公司审批并统一发放到员工账户,具体发放时间由员工处另行通知。
四、提交材料
1.新增困难生材料:3月14日下午6点前纸质版材料提交给德怀楼412王慧慧老师,电子版材料现场拷贝给老师。
2.《2022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受助员工汇总表》在QQ群,群号码:722549450内在线更新,截止3月15日。
3.在校退役员工的《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及证书复印件、班级评议表等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。在3月15日下午4点到6点交到文瀛3号楼南楼辅导员工作站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各班级(校区)务必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审核发放员工信息,认真核对发放账户,规范编制发放名册,确保名册完整、准确。
2.国家助学金评审、发放实行全过程监督、管理,如员工在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,公司将随时取消其资格,并按照《pa集团官网入口本科生违纪处分规定》予以严肃处理。
3.各班级要积极开展资助教育工作,积极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合理使用助学金,切实发挥资金效益,促进员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。
4.各班级须畅通信息反馈渠道,问题一经发现立即解决,确保提交的评审结果无异议。
PA集团官网
2022年3月9日